CNML格式】 【 】 【打 印】 
山東一民政局原局長貪污受賄獲刑13年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4-17 09:24:01  


  中評社北京4月17日電/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16日對德州市民政局原局長劉治溫作出一審宣判,以貪污罪和受賄罪判處劉治溫有期徒刑13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55萬元。

  據齊魯晚報報道,針對劉治溫經濟犯罪一案,德州中院判決,被告人劉治溫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5萬元;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產50萬元;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55萬元。以受賄罪判處其妻子即同案被告人姚洪芬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判處被告人趙成軍有期徒刑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5萬元。

  劉治溫,漢族,1953年4月生人,大學文化,自2005年11月至2010年3月任德州市民政局局長,後任德州市人大常委會民族僑務外事委員會主任;其妻姚洪芬,大專文化,原系德州市財政局副縣級調研員。

  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開庭審理查明,劉治溫曾於2007年4月和2009年5月,利用民政局局長職務之便,私自指示會計將德州市民政局賬外資金共12萬元匯入其妻子和女兒的賬戶,非法占有用於個人消費。並曾於2009年,在德州市民政局建設社會福利中心工程期間,非法收受工程承包商、建築材料供貨商以及工程設計商的現金共162萬元,其中,由其妻子姚洪芬參與受賄147萬元。

  另查明,趙成軍在擔任德州市民政局社會福利中心工程材料採購部負責人期間,利用擔任該工程材料組負責人職務之便,非法收受工程承包商、工程供貨商現金21萬元。

  法院認為,劉治溫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分別構成貪污罪和受賄罪,應數罪並罰。姚洪芬夥同劉治溫共同受賄,其行為構成受賄罪。趙成軍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構成受賄罪。遂作出前述一審判決。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