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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2日凌晨3時44分步出台北地院。(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9月3日電/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圖利弊案,遭檢調聲押,2日凌晨台北地院裁定無保請回。台北地檢署認為裁定認事用法不當,今天下午5時向北院遞狀,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抗告,請求高院撤銷柯原裁定。
台北地院表示,將把北檢及彭振聲抗告狀,一併送高院,今晚將會送至高院。
柯文哲於8月30日清晨被檢廉到家中搜索,中午被帶進廉政署,之後移送北檢,聲請提審遭駁,檢方聲押後限制閱卷,直到1日晚間8時,法院才開聲押庭,凌晨3時裁定柯無保請回。
北院裁定指出,本案關鍵在於柯文哲是否明知都委會違法而圖利京華城,或柯是否明知20%容積獎勵屬違法,柯文哲主張其信賴形式上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的都委會決議,以及具相關專業的彭振聲意見。
法官認為,柯文哲並非都委會的與會人員,無從直接知悉開會情形,自身亦無相關專業,柯的主張有所依據。此外,檢察官所提事證還存有其他合理解釋空間,尚未達“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程度,不能認為柯就彭振聲、北市議員應曉薇等人主導都委會形成違法決議的行為已有所知悉或指示,或柯明知20%容積獎勵屬違法,直指檢方舉證不足,不符“犯罪嫌疑重大”的要件,裁定柯無保請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