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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觀察:公私營合作靈活推進香港基建項目
http://www.CRNTT.com   2022-10-28 00:33:46


立法會議員劉國勳。(中評社 段曉魯攝)
  中評社香港10月28日電(記者 段曉魯)10月17日立法會議員劉國勳發表《建設更好北部都會區》建議,在規劃、產業、土地房屋等方面的發展提出不同建議,充分發揮新界北的優勢,打造成真正宜居、宜業、宜發展的都會區。筆者認為,相較於私人機構,政府在處理大型基建項目中經驗不佳,容易出現預算超支,效率緩慢等問題,而在公私營合作模式下,政府與私人機構會按照各自的專業、技術和資源,合理分配基建項目中的不同工作,做到每個參與者都各善其職,有效的分擔其風險及責任。

  為讓北部都會區不再停留於概念,盡快推進規劃及發展,劉國勳議員建議政府應盡快成立“北部都會區專責部門/機構”,專門處理當中涉及的房屋、土地、產業等不同範疇,專門監察北部都會區的項目發展進度、制訂相關產業政策,以至銜接粵港澳大灣區等中央政策,作為與內地溝通的專門對口單位。劉國勳議員建議,專責部門/機構組由行政長官或司級官員領導,組內成員除可包括相關的政策局及政府部門領導,以加快政策協調。同時,工作組亦可考慮納入社會各界專才,在產業發展、房屋、社區等各方面,吸納更全面的意見。

  要將新界北建設成宜居宜業的都會區,重點是要讓居民生活、出行更便利,讓社區做到是自給自足。劉國勳議員認為,《策略》提出北部居住250萬人,但祗有65萬個就業,對比現時新界北0.12的職住比率雖然有所提升,但北部新中心0.26的職住比率對比港島現有中心的0.97職住比率,是嚴壊偏低。北部都會區應以“15分鐘便民生活圈”為規劃方向,市民在北部都會區內,滿足生活、工作、商業、醫療安老、教育、娛樂等需求,並從而解決職住不均的問題。

  筆者認為,特區政府在進行大型基建項目時,可採用公私營合作模式。據立法會定義,公私營合作為“一種由公營部門和私營機構共同提供公共服務或進行計劃項目的安排”,雙方透過不同程度的參與,各自發揮所長。

  對比以往的數據,如果單靠政府單獨進行大型基建項目成果較為不理想。相較於私人機構,政府在處理大型基建項目中經驗不佳,容易出現預算超支,效率緩慢等問題。而在公私營合作模式下,政府與私人機構會按照各自的專業、技術和資源,合理分配基建項目中的不同工作,做到每個參與者都各善其職,有效的分擔其風險及責任。此外,這亦可以充分利用好多年來私人機構在進行基建項目中的經驗及資源,利用市場加快基建項目的推進。

  公私營合作可打開基建項目的雙贏局面,但對比世界其他城市,香港在這方面較為落後,公私營合作的項目及規模的例子亦不多。希望特區政府能利用好公私營合作的模式,善用土地資源,吸引社會各界共同推進香港大型基建項目,亦可考慮成立公私營合作平台,開展公私營交流合作會等,能讓政府和私人機構進行雙向互動,交流合作。未來,香港會推出更加多的大型基建項目,如果仍以政府單方面進行,就會未能充分的釋放發展動能,而公私營合作模式則能更加的靈活的推進項目進行,提升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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