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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促立法會內會結束停擺 盡快處理任命
http://www.CRNTT.com   2020-03-25 00:18:23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會見傳媒。(中評社 沈而忱攝)
  中評社香港3月25日電(記者 沈而忱)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昨日(24日)上午表示,在得到立法會同意後,將根據《基本法》第八十八條,任命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張舉能法官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面對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停擺近半年的情況,她呼籲內會盡早選出主席,處理審法院首席法官任命以及其他議案,並表示對立法會通過此項任命有信心。

  林鄭月娥強調,根據《基本法》第九十條規定,行政長官作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或其他終審法院法官的任命須要徵得立法會同意。當她接受了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後,便由行政署長通知內務委員會,然後啟動有關程序。

  林鄭介紹道,由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決定是否應成立一個小組委員會來討論此任命的建議,若小組委員會開會後亦支持這個任命,便要再向內務委員會匯報;如得到內務委員會的支持,行政當局就會經過預告,在立法會會議上提出一個動議(resolution),然後由立法會表決通過有關議案。
 
  “以張舉能法官在法律界的崇高地位,還有他在司法機關內的豐富經驗,我有信心說,我看不到立法會會不同意張法官的任命。”林鄭表示,但立法會內務委員會自去年十月到現在,都未能選出內務委員會主席,即沒有一個內務委員會可以討論,整個立法程序便會停頓下來,這令她非常關注。

  林鄭月娥呼籲,希望立法會的內務委員會能夠盡早選出主席,能夠盡早處理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任命的議案,以及其他仍然正排隊等待的議案;並“點名”24日主持內會主席選舉的公民黨郭榮鏗議員,稱身兼大律師的郭榮鏗議員應更明白香港司法制度的重要性,亦應更樂意去促成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早日獲得任命。

  林鄭表示,她本人和現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法官都希望在今年立法會休會前,即大概七月前,能夠完成此項任命,可以交接順暢,亦可以讓候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部署有關司法工作。

  《基本法》第八十八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的法官根據當地法官和法律界,以及其他方面知名人士組成一個獨立委員會推薦,然後才由行政長官任命。推薦委員會由現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擔任主席,其他成員包括律政司司長以及另外七名委員,其中兩位是法官、一位是經諮詢香港大律師公會執行委員會後委任的大律師、一位是經諮詢香港律師會理事會後委任的律師,以及三位與法律執業無關的人士。另外,《基本法》第九十條規定,終審法院法官包括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命,須要由行政長官徵得立法會同意才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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