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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光緒十四年正月三十日,台灣郵政總局發布《告示》(圖片來源:汪毅夫提供) |
中評社北京3月24日電(作者 汪毅夫)清光緒十四年正月三十日,台灣郵政總局發布《告示》(圖一),文稱“本總局擇於二月初十日即在台北府城設局開辦郵政業務”。清光緒十四年二月初十日為1888年3月22日,迄於今天恰是130周年。
陳孔立教授《台灣歷史綱要》記:台灣巡撫劉銘傳“1888年創立新的郵政制度,在台北設立郵政總局,在全島設立下站、腰站及旁站43處,發行郵票。有南通、飛捷兩船1定期往來於台灣與大陸之間,郵路遠至廈門、福州、廣州、上海、香港等地。這是全國最早自辦的郵政業務,比清政府成立的郵政官局早8年”。幾年後,當台灣的第一條鐵路竣工通車時,由於來不及印制車票,曾在台灣郵政總局發行的郵票上加蓋站名作為車票使用。
台灣民諺“尾省出賢人”說的是,台灣建省以後,很快成為近代化的模範省份,台灣巡撫劉銘傳功莫大焉。
2018年3月22日記於北京
(作者汪毅夫系全國台灣研究會副會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