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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受難者戶籍謄本寫叛國罪 獨派要求去除
http://www.CRNTT.com   2021-03-09 15:20:47


受難者恢復名譽後,受難者家屬戶籍謄本仍記載叛國罪等紀錄。(中評社 倪鴻祥攝)
蔣介石親筆簽名要4名二二八台省被告改判死刑的公文。(中評社 倪鴻祥攝)
  中評社台北3月9日電(記者 倪鴻祥)台灣聯合國協進會榮譽理事長、前“國防部”副部長蔡明憲今天上午出席獨派記者會,提出一份1953年蔣介石親筆簽名下令4名原被判處十多年不等的二二八受難者改判死刑的公文,以及受難者家屬的戶籍謄本至今仍留下叛國罪等文字紀錄,要求蔡政府及“促轉會”還原真相,戶籍謄本應加註已恢復名譽。

  台灣社等十多個獨派團體組成的台派聯盟今天上午在“立法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舉行“拆解蔣介石幽魅銅像,落實台灣轉型正義”記者會,台灣社兼北社社長李川信、台灣聯合國協進會榮譽理事長、前“國防部”副部長蔡明憲;協會理事長、前嘉義市長涂醒哲;公投護台聯盟總召蔡丁貴;福爾摩莎人文關懷協會理事長、前台聯“立委”周倪安等約20多人出席記者會。

  蔡明憲出示一張1953年12月18日由當時的參軍長桂永清上簽呈報給蔣介石的公文,上面載明二二八事變加入匪黨武裝組織的賴天印叛亂案被告8人均台省人,多屬部隊中公役兵士等份子,先後參加該組織積極參為匪叛亂等內容。

  公文指出,8名台省被告之中,賴天印、楊國材、陳來丁等3人死刑照准,李居萬、陳文堅等2人觸犯顛覆政府實行罪均改判死刑;邱樹南為匪購辦槍械改判徒刑15年,游錦坤判刑10年照准,張南勳交付感化3年。公文末端有蔣介石親筆簽名“中正”並批示,載明李、陳、邱、游各犯均應處死刑。

  蔡明憲說,後來這4人真的改為死刑,但令人遺憾的是這些人早經政府宣告恢復名譽且獲頒證明,但受難者家屬的戶籍謄本上至今留有參與叛亂、叛國罪等紀錄,只是用紅筆畫一條線象徵刪除而已,日後仍遭人指指點點。

  蔡明憲認為,就算不能完全消除戶籍謄本的紀錄,也應加註何時獲得恢復名譽等字樣,才是真正撫慰受難者家屬的心靈,落實轉型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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