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年年末,以淺野家大石良雄為首的赤穗浪士47人,在一個大雪紛飛夜,發動襲擊,躍入吉良宅邸,殺死主公仇人,竟然全身而退,拿著仇人的首級,浩浩蕩蕩供於主君墓前。然後束手伏命幕府,46人切腹盡忠。
赤穗浪士切腹之後,又過了47年,即寬延元年(1748),戲劇《假名手本忠臣藏》上演了。這出劇,自大阪首演以來,演了200年,深得民心。人們喋喋不休地講述著這個故事,一直講到明治元年(1868),連從京都來到江戶的明治天皇也表態了,稱讚赤穗浪士為義士,“固執主從之義,復仇而死法。百世之下,使人感奮興起。朕深賞嘉。”
被將軍殺死,卻受天皇嘉獎,可見赤穗浪士的行為在民間流傳之時,已向著尊王的價值取向轉化了,成為激發武士倒幕運動的集體無意識。當時,對於“赤穗事件”有各種批評,只有山本常朝的批評超越常識,從武士之“死狂”的角度出發。
不論是非、對錯、善惡,他只說一句話:浪士復仇,錯在沒有當機立斷。他認為,武士復仇,不一定要成功,不論成敗,要放下兵法謀劃,結果並不重要,行為本身才有意義。復仇就是復仇,既沒有什麼大道理,也不要挖空心思用計,就是衝上前去殺,衝決一切生與死的束縛和顧慮,立即去復仇,方為大義。否則,仇人萬一不幸死了,那向誰報仇去?對於瞻前顧後、左思右想的武士,常朝挖苦為“上方(大阪)”風。“上方人”就是生意人,生意人好算計,連復仇也要算計,算來算去,仇恨服從功利主義,如同做買賣一樣,復仇也不能虧本,這就不是武士道了。
看來,常朝對大石良雄謀劃了一年之後的復仇行動,是不滿意的。一定要有道理才能行動,一定要制定周密的計劃才能行動,這是儒教武士道的行動綱領,是所謂仁之勇者,但他不欣賞。他欣賞的是死狂,狂者復仇,是立即奔到現場,哪怕敵人成千上萬,也要殺。不要用計謀,只要一根筋地豁出命來突進,至死方休。
那麼,什麼他滿意的是死狂的復仇方式呢?他講了“長崎喧嘩”事件。這一事件,發生在赤穗浪人襲擊吉良義央的第二年,而且事件發生的地點,就在在長崎鍋島藩,常朝老家,也是他奉公之所。
深堀三右衛門和一名志波原武右衛門的侍人,飯後剔牙,談論妓女,與長崎稅吏高木家的僕役長發生爭執,打了起來。高木一方家臣、僕人等十多人,蜂擁而來,將二人痛毆一頓,還奪了他們的刀。兩人被毆之後,立即辭掉公職,派人去取刀來。
聽說事件原委的深堀16歲的兒子和志波的男僕,立即飛奔而來,這四人一碰頭,根本就不討論事情該不該做,以及怎樣去做,不講道理,也不用兵法,而是同仇敵愾,一鼓作氣殺進去,砍死高木及眾家臣。然後放一把火,從容赴死。深堀當場切腹,志波來到門外,在橋上切腹。因事件牽連,隨後又有10人切腹。為此竟然有12人必須切腹,這是不能用道理來衡量的,用理性的眼光來看,這肯定是不合算的。
常朝也稱此為“不顧前後的莽撞”,但他斷言,此事不做則已,做則唯有“莽撞”。在他看來,只有這樣的“莽撞”,才是符合武士本質的生存之道。武士道的精神,是狂,不是仁。
兩個事件反映了截然相反的兩種武士道的復仇態度,儒學武士道和常朝的“狂禪”武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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