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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幼兒園喂藥案不能只問責肇事者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3-19 10:42:07


  中評社北京3月19日電/近來,陝西、吉林、湖北等地多所幼兒園被曝長期給健康的孩子服用藥品,引發全社會極度關注。至今,家長抗議,民眾不解,質疑聲不斷。3月18日,教育部和國家衛計委還聯合發文,明確要求立即組織力量開展幼兒園及中小學校健康服務管理的拉網式排查。

  根據媒體報道,從身體檢查情況看,吉林市衛生局對涉藥幼兒的體檢報告表明多名兒童的身體已受到傷害。湖北宜昌市涉事幼兒園的孩子家長稱,自己的孩子入園後陸續出現肚子痛、心慌、皮膚癢、嘔吐、頭暈等狀況。有的孩子還經常哭著說腿疼。有家長看了園內一段監控視頻說,“看到孩子們仰頭喝藥的情景時,不寒而栗!”事實證明,幼兒園的行為已經給廣大幼兒身體造成了莫大的傷害。有的傷害可能還在潛伏著。廣大幼兒家長也遭受著極大的心理創傷。

  追及幼兒園的行為動因,某涉事幼兒園負責人竟稱,給孩子服用“病毒靈”,是為了“預防感冒、增強抵抗力,提高出勤率”。為了提升出勤率,給健康孩子服用處方藥,拿孩子們的生命健康開玩笑,這種行為不只是別出心裁,簡直是匪夷所思。

  與以往報道的幼兒園老師摔打幼兒的情況相比,此次給健康孩子喂藥的行為,再次喪失了師德的底線。除了道德譴責之外,接下來,如何進行法律問責成為對相關部門社會治理能力的一次重大考驗。

  據報道,3月13日,西安市公安機關以涉嫌非法行醫罪對兩所涉事幼兒園的法人代表、園長及保健醫生等5人予以刑事拘留。幾天後,吉林市也對涉事幼兒園的3名相關責任人予以刑事拘留。湖北等地尚未見追究刑事責任的報道。上述部門啟動刑事追責機制當然十分必要,但會不會就此了結此事,則是筆者心中甚為擔憂的,因為這種做法以前不是沒有過。

  必須明確,在中國,法律責任主要包括刑事、民事和行政責任,這三種責任形成一個責任體系,它們之間不是互相孤立、互不相幹的,也不是只能存在其一的。特別是在一些重大事件背後,往往潛在著多種責任並存的可能,例如管理部門的過失責任。所以,對於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事件(案件),除了對直接肇事者追究刑事責任外,其他相關責任人也可能還要承擔相應的刑事、民事或者行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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