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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新京報:重視校車安全為何總在悲劇後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7-12 17:44:05


  中評社北京7月12日電/法規既已備位,就該落實到位,包括時刻綳緊安全弦,將監管前移,形成風險排查的常態化機制,同時也加大投入,讓校車配備都有質量保障托底。

  這兩天,一起校車落水事故,戳痛公眾對校車安全的敏感神經:據報道,7月10日下午5時許,湖南湘潭市響塘鄉金橋村幼兒園所屬園車,在送幼兒回家途中,途徑與湘潭市交界的長沙市岳麓區幹子村時,翻入水庫。事故共致11人遇難,包括8名幼兒和3位成人。

  幼兒園、校車、落水、遇難……這些詞眼拼成的悲劇圖景,也讓公眾目不忍睹、耳不忍聞。讓公眾痛心的,不只是11人遇難的慘重,更有悲劇的似曾相識:如果說,甘肅正寧校車事故等算是殷鑒在前,那這次事故則昭示著,仍有太多教訓未汲取、太多漏洞未填補。

  就眼下看,涉事校車翻入水庫,具體原因固然還在調查中,但可以肯定的是,它跟幾個因素有著直接關聯:首先,該校車其實算不上嚴格意義上的“校車”,而是由面的改裝而成,沒有校車運營資質;其次,事發校車的司機上崗才幾天時間,對校車行駛路線不熟悉,也缺乏必要訓練;再者,該校車原本核載7人,但事發時車內坐了11人,屬於超載(據村民介紹,校車超載是常態);再加上出事路段是偏僻石子路,道路狹窄……幾重因素叠合之下,校車事故釀成,很難說是偶然。

  說起來,針對車輛改裝、超載、司機經驗不足等問題,國務院2012年通過的《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中,均作了明文規定。饒是如此,在這起事故裡,它們還是“結伴出現”,這無疑是對法規的罔顧,也讓校車安全淪為徹頭徹尾的口號。它暴露出的,是法規虛設,也是地方政府責任虧空——實質上,如果當地能將校車登記備案制落到實處,能嚴格執行校車司機資質審查,還會有改裝的校車,有生手司機?如果事發路段惡劣的道路環境及早改善,事故會輕易發生嗎?“禍患積於忽微”,也正因責任麻痹下的風險把控不力,校車墜湖,才會成為“對履責乏力的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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