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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央企職工自曝送禮清單 同事罵其叛徒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9-03 09:34:13


 
  2011年8月1日,胡劍兵經過兩次部門調整後,被安排到公司隧道院工作。但就在其報到期間,他和隧道院院長郭小紅產生了矛盾。

  當年8月2日,胡劍兵向郭小紅口頭提出,給他一定時間,用於其做好和原所在經營部的工作交接,得到郭的同意。8月22日,胡劍兵正式到隧道院報到上班,但第二天,胡和郭發生了衝突。為緩和矛盾,隧道院副院長要求胡劍兵休息半月。9月中旬,胡再次找到郭,要求為其安排工作,郭要求胡向其道歉並就8月2日至22日休息期間幹了什麼寫一個詳細的報告,遭到胡的拒絕。郭因此未安排胡的工作。2012年1月1日,單位開始停發胡的工資。

  在多次索取工資無果的情況下,胡和單位打起了官司。2013年3月15日,胡向湖北省勞動人事爭議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公司恢復其工作,並補發工資、福利待遇及其他損失合計31萬餘元。2013年7月1日,勞動人事爭議委員會作出仲裁裁決:“中交二勘院繼續履行與胡劍兵的勞動合同,並支付其被停發的基本工資30600元。”

  “不是我不上班,是單位不讓我上班,過錯方在單位,不在我。”對於這份只補發“基本工資”的裁決,胡劍兵表示不能接受。於是他又向武漢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單位恢復其原工作崗位,並賠償全部工資收入41萬餘元及10萬餘元的賠償費用。法院一審判決原被告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中交二勘院支付原告2013年4月至7月期間工資8160元。胡上訴後,武漢中院維持了一審判決。

  胡劍兵向法治週末記者透露,就在勞動仲裁裁決下達後,中交二勘院曾安排他在工程項目管理事業部工作,並被派往南京市一項目從事隧道設計施工把關工作。而就在此期間,他親眼目睹了公司給業主單位和相關部門領導的送禮行為,於是,他拍下了多張單位同事編制“送禮清單”的照片。

  胡劍兵稱,今年5月,他從南京回到武漢單位後,又處於無事可做的狀態。

  “因為單位領導知道我還在向法院申請再審勞資糾紛案,同時還掌握了單位的一些違法違紀的東西,所以又把我閑置起來。”胡劍兵對記者說。

  “送禮也有一定的規則”

  2014年8月4日,胡劍兵將“送禮清單”提交給了南京市紀委監察局反腐舉報短信平台。同時,他還向媒體發去了請求調查其單位“送禮清單”的實名舉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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