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規定,新藥研發需通過科學研究、臨床前、用於人體的一、二、三期臨床試驗等階段,才可以上市銷售,用於臨床治療患者。一期臨床試驗考查藥物的安全性,二期考查藥物的有效性,三期試驗用數量更多的實驗樣本進一步研究,上市後還要在臨床中進行大規模的研究,驗證藥效。
“我對這項研究的可信度很有信心,實驗本身的科學證據充足,但面對外界要冷靜。”顔光美不同意這是對現有治療癌症方法的顛覆一說,他更願意稱為“對現有癌症治療方法的補充和發展”。目前,治療癌症的臨床療法包括手術切除、物理放射、化學藥物治療等,靶向藥物也屬於化學治療,只是藥物對正常細胞的毒性沒那麼強,但仍然有耐藥性等問題。
“研發藥品的每一步都要如履薄冰。”顔光美曾在美國藥廠實驗室工作,在那裡一個新藥的平均研發期是10年,花20年去研究也是常事。新藥研究面臨的不確定性很多,而且與其它領域的研發不同,藥品研發還有安全性、有效性等門檻,一步跨不過去便悉數歸零,因此是高投入高風險的研究領域。
“現在還處於實驗室階段,不能用於病人身上”
“現在還處於實驗室階段,不能用於病人身上,這有嚴格的法律規定。”前日晚上十一點,顔光美還在電腦前逐一回復了286封來自患者親友的咨詢郵件。作為論文的兩位通訊作者之一,身兼學術和行政領導職務的顔光美公布了自己的郵箱,以收取國內外科研同行的咨詢,沒想到收到大量病患咨詢郵件。
他很理解患者親友見到一線曙光的急切心情。有些來電者不能理解,“我給你簽字畫押,完全自願行不行”,他花了半小時給對方解釋,現階段用於病人身上,不管結果如何,均觸犯法律。電話也是響個不停。在接受採訪的一個小時中,他的手機響了四五次,電話中他連說“有最新進展一定會及時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