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丈夫與妻子鬥氣將女兒摔地致死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11-18 09:04:58


 
  “摔嬰事件”在石寨鎮引起不小風波,在市民間傳的沸沸揚揚。“不管夫妻間有任何矛盾,也不能拿孩子撒氣撒,畢竟是一條無辜的小生命。”瀘州市民張先生對此事極為憤慨,“大家都是做父母的,都說孩子是父母的‘心頭肉’,但對這位父親確實難以理解。”

  “孩子才來這個世界上36天,還沒用心去感受世界的溫度,還沒機會和這個世界交流,就以如此方式與世界訣別,真是令人傷心和氣憤。”剛榮升為母親的陳女士說,“我的孩子也剛剛生育,我也真正當上了母親,現在才能理解母親的偉大。現在她的孩子離世了,肯定給她不小的打擊,希望她振作起來。”

  律師觀點

  法律面前不會講人情

  四川傑可律師事務所馮俊律師認為,人在生氣時是可能做出一些不可理喻的行為,但是,法律是無情的,不論嫌疑人有什麼借口,其行為必須受到法律的懲處。馮俊認為,現在不清楚嫌疑人摔小孩的動機是不是以追求小孩死亡為目的,如果是,則嫌疑人涉嫌構成故意殺人罪,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嫌疑人當時追求的是使小孩受傷,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定,其涉嫌構成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可以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經公安機關查明,嫌疑人沒有追求小孩死亡或者受傷的故意,其仍然涉嫌構成《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的過失致人死亡罪,可以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來源:《華西都市報》)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