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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北京:社會車輛避讓急救車致違規可免罰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7-25 13:40:13


 
  應堅持首診負責制,醫院拒收危重患者最高擬罰5萬

  條例草案規定,院內醫療急救機構應當堅持首診負責制,不得拒絕接收院前醫療急救機構轉運的急、危、重患者。確因特殊情況需要轉院治療的,應當由首診醫生判斷轉運安全性,並聯繫接收醫院,在保證患者安全的前提下轉運至其他院內醫療急救機構。拒不接收院前醫療急救機構轉運的急、危、重患者或者不按照規定與院前醫療急救機構交接的,由市或者區、縣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沒錢治病還能叫救護車嗎?

  急救費用將納入醫保;救護車不得因收費問題延誤救治

  草案規定,市發展改革行政部門應當會同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門,根據院前醫療急救服務成本和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確定院前醫療急救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納入北京醫療服務收費標準。北京將院前醫療急救產生的醫療服務費納入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報銷範圍。

  此外,院前醫療急救機構不得因收費問題延誤救治。患者確無能力支付醫療急救費用的,院前醫療急救機構和院內醫療急救機構實施救治後,可按規定向疾病應急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城鄉醫療救助基金等申請經費補助。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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