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養”後,緊接著的是連環造假
按照我國收養法規定,涉及生父母的送養,只有在“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情況下才可以,而且需要到民政部門登記確認,嚴禁買賣兒童或者借收養名義買賣兒童。最高人民法院等多部門2010年聯合發布的《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也再次明確,“以非法獲利為目的,出賣親生子女的”,應當以拐賣兒童罪論處。去年一位成都男子將剛出生不到一個月的女兒通過論壇以2.5萬元的價格賣給了河北一對夫妻,最終獲刑5年半。
事實上,不僅這樣的送養、收養不合法,後續為了給孩子落戶,還涉及到一系列偽造准生證、出生證明等問題。一些論壇和QQ群上,有不法分子專門以偽造證件為生,一般一張出生證明價格在5000元左右。
一位中介向記者介紹,他們在河南、山東等地有多個合作醫院,而且多是正規的公立醫院,只要告訴夫妻身份信息、孩子信息,就能在一周內辦好出生證明。“在我們指定的醫院,只要花4000元,如果是其他省的非指定醫院,加價2000元,保真。這錢也是要分給幫忙的醫生的。”
這位中介說,她做這個生意已經多年,為很多“領爸”“領媽”服務過。為了讓記者相信,她還傳過來一份空白的出生證明。她甚至透露,自己本身就是某醫院的婦產科醫生,條件便利,“不過醫院不留存根,誰都怕擔責任”。
“其實我們也不想這樣偷偷摸摸地收養,要拿出一大筆錢不說,收養後的法律風險也很高,弄不好人財兩空,但現在沒有辦法。”一位一年來都在網上尋找合適孩子的“領媽”說。
浙江省民政廳兒童福利與慈善事業促進處處長陳小德說,通過網絡收養的多數不會來民政部門登記,主要原因就在於送養的孩子大部分不符合計劃生育要求,其生父母也沒有達到法律意義上的“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甚至很可能部分送養方為人販子。
與民間私下收養的火爆相比,通過福利院等正規渠道的收養則顯得很冷清。究其原因,主要是因為福利院的孩子多數為生病或身體有殘疾的。一位杭州的“領媽”曾多次去杭州福利院,但每次都失望而歸,“實在沒有勇氣收養一個病孩”。該福利院工作人員孫婧也承認,福利院裡的孩子99%是有病的,“來看的人很多,但領走的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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