囑咐姐姐“照顧好媽”
法院認為,在本案中,被害人對案件起因負一定責任。馬凱曾接受過刑法處罰,仍不思悔改,判處其無期徒刑。
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馬凱被判賠償被害人喪葬費等3.6萬餘元。
“照顧好媽。”被帶下法庭時,馬凱對旁聽席上痛哭的姐姐說。
對話
“想見死者父母說聲對不起”
新京報:對這個判決,你有什麼想說的?
馬凱:今天判我無期徒刑,我心裡邊第一個想的就是呂某的父母、我自己的父母。畢竟人沒了,我對不起人家父母……當事情發生時,我還是沒考慮後果……不管做什麼事多考慮一下,畢竟人不是為自己而活。
新京報:為什麼會這麼衝動呢?
馬凱:酒後。也許跟性格和文化水平有關係,我當時拿剪刀去見面的時候,真沒想能打起來,我倆動起手以後,我沒想能扎人的胸部。上次開庭的時候,我沒有見到呂某的父母,這回也沒有見到,我真想見面跟兩位老人說一句話,對不起。我只能用這三個字表達我的愧疚感了。
(來源:《新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