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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南京關停7家高檔餐飲場所 會所紛紛改酒店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10-29 17:32:16


 
  “私人會所”定義有待細化

  避免有人打擦邊球

  住建部等10部門發出的《關於嚴禁在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設立私人會所的暫行規定》第二條表示,私人會所是指改變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屬性設立的高檔餐飲、休閑、健身、美容、娛樂、住宿、接待等場所,包括實行會員制的場所、只對少數人開放的場所、違規出租經營的場所。

  今年年初,南京市相關部門曾經針對“整治會所中的歪風”提出了“五個一律”的要求,其中第一條是: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內一律不准違規建設私人會所,第二條則是:歷史建築、公園內的餐飲單位一律不准設立高檔消費。

  之後,市紀委在整改階段又進一步提出了“四個一律、三個不得”的要求,其中包括:公園、風景區、歷史建築內的私人會所、協會商會等辦公和高檔娛樂場所一律關停;歷史建築內不符合文保要求場所一律關閉;公園內租用合同到期與其功能無關場所一律不得出租。公園內餐飲娛樂等設施必須面向遊客、面向大眾,不得設立圍墻、圍擋或牌示禁止游人和市民入內,不得設立最低消費,服務標準設置“公開”標誌。

  對比住建部等部門所發的規定與南京市提出的要求,“私人會所”究竟該如何定義,尚沒有明確細化。對此,現代快報記者咨詢了南京市旅遊委等相關部門,多位負責人均表示,具體的定義,仍要由發布規定的中央部門做出解釋。“沒有明確的法規不允許公園和景區設置經營性場所,遊客也有消費需求,所以如何界定私人會所,是這項規定能否堅決執行的關鍵,否則肯定會有商家打擦邊球的。”一位負責人說。

  (來源:《現代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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