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教師不得在群內公布學生的成績排名信息,不得發布學生的負面信息。
5、教師發布的消息應具有普遍針對性,不得就個別學生的問題在群內進行討論,如探討個別學生的具體教育問題可與其家長電話溝通或當面協商。
6、教師不得與家長發生爭執。當家長在群內出現負面情緒時,應予以耐心勸導疏解,並採取有效方式予以解決。
(二)家長委員會職責
家長委員會要積極倡導家長正確使用家校聯繫通訊軟件:
1、未經群管理員同意,家長不擅自邀請他人入群。
2、家長不在群中發布帶有煽動性、過激性的言論。
3、家長如對學校、教師有意見建議,採用“小窗”私聊方式直接聯繫相關教師,必要時可與教師協調好時間當面溝通,不在群內公開發布意見建議。
4、家長在群內向教師咨詢有關事宜時,能夠自行主動避開午間和夜間休息時間,以免影響群內其他成員,切實保障廣大教師、家長的休息權利。
5、家長對於教師發布的一般性通知,無疑問只回復“收到”,有疑問則使用簡明扼要的語言進行提問,不對教師進行“拍馬屁”式的回復;在新年、中秋節、教師節等重大節日時家長委員會要向家長發放提醒函,防止家長借節日名義在群中或“小窗”內發紅包出現變相向教師送禮之歪風。
6、未經教育行政部門許可,家長不發布求助、慈善、募捐等活動信息,以及廣告、推銷、拉票、集贊等垃圾內容信息。
四、組織保障
全市各中小學幼兒園要在校級管理層面安排專人負責各班級通訊群的綜合管理協調工作,及時匯總各班級通訊群出現的問題及家長的訴求,及時向學校相關負責人匯報,對合理的訴求要積極采納並盡快付諸實施。如群成員出現惡意攻擊學校、教師、學生及家長等情況,或出現傾向性、危害性、敏感性問題時,管理員要於第一時間依法依規作出處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