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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擄走女孩拘禁家中 只為聽其尖叫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10-30 17:54:44  


 
  小玲受到驚嚇,開始“嗚嗚”大叫。黃某怕聲音傳出去被發現,便打開電腦,將音樂放得很大。小玲趁黃某不注意用舌頭頂開止痛膏,大喊“救命”。看到孩子這樣喊叫,一開始感到挺刺激的黃某開始感到害怕和心軟。他一邊恐嚇小玲不要哭喊,一邊安撫孩子。十幾分鐘後,黃某解開小玲繩索後還幫她把眼淚擦幹,送孩子回去。到學校門口,他還百般囑咐小玲:“你千萬別跟其他人說,叔叔是跟你開玩笑的。”

  小玲一到學校就將自己被擄走的事情告訴了老師,老師隨即報了警。

  妻子大吃一驚

  他平時很老實的

  警方根據小玲的描述,很快就找到了黃某的家,但他的家中並沒有人。警方輾轉找到了黃某的妻子倪某,她得知此事後,根本不相信丈夫會做出這樣荒唐的事,就打電話向黃某確認。這時,黃某正在牙科診所裡,在電話中他矢口否認此事。倪某對警方說:“他平時很老實的,從來也沒做過此類的事。”

  當天傍晚警方才找到黃某,經辦民警說:“把他帶回所裡調查時,他也沒有什麼過激的舉動,感覺是個比較斯文的人。”黃某很快就如實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實,說:“之前上網時看到了這個測試題。那天中午喝了酒,看到小女孩後,腦子裡不知道怎麼想到了那個話題,突然就想試一下聽她尖叫的聲音。”

  今年10月初,樂清法院一審判決認為,黃某非法拘禁他人,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鑒於黃某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罪行,民事部分已達成協議,並取得被害人家屬的諒解,可對其從輕處罰。由於黃某對未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實施犯罪,不宜對其適用緩刑,遂作出了拘役三個月並賠償小玲1萬元精神損失費的判決。

  教育專家:應三思而後行

  溫州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副教授朱浩亮表示,追求刺激和心理慰藉是人的本能。黃某的行為從精神分析的角度講,每個人都有攻擊性。通過對他人攻擊的過程中所表現出的驚恐、憤怒,來獲取一種心理的補償。驅使這種行為產生的原因,可能是個體在成長過程中受到某些類似的心理創傷,或是長期壓抑無法釋放的情緒。在接觸到網絡上的一些文字、圖像後,激活了內心的潛意識情結而產生了過激的行為。

  為避免此類事件再次發生,朱浩亮建議,人們在遇到心理問題時,要懂得合理宣洩自己的情緒,要先想到後果,三思而後行。同時,對外界的信息要能進行自我篩選,做到自我過濾,此外,在日常生活中還要設法豐富自我的精神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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