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間,西寧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對於此事作出了處理意見:首先,責令人民街派出所迅速糾正錯誤行為,立即釋放當事人並對其講明情況、賠禮道歉。同時做好善後處理工作。其次,對責任民警張軍治作出停止執行職務30天的決定,並組織紀委等部門成立調查組,對此案進行全面調查。同時對劉麗及家人予以公開道歉,對造成的經濟損失依法給予賠償,並且組織專門力量對此案進一步偵查,力爭抓獲真正的犯罪嫌疑人。
當事人說
被抓女子
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9日晚8點半,記者聯繫上劉麗,她正在西寧的賓館裡。說起自己的遭遇,劉麗一肚子的委屈。
劉麗說,11月24日,她在高鐵耒陽西站買票,結果被民警帶走。當晚,她被轉送到衡陽,在進看守所前,一名女警對其進行了搜身。回憶起在看守所的日子,劉麗用度日如年來形容。“我覺得心裡委屈,也想見孩子。”她每天以淚洗面。
劉麗說,在看守所待了12天後,青海警方將其帶到西寧。到了西寧,當晚她睡在了公安局的沙發上,第二天,民警把她送到了賓館,“他們可能也覺得搞錯了,態度還好。”
“我感覺不舒服,才知道自己懷孕了。”劉麗說,開始她以為是高原反應。後來,民警帶她到醫院做了檢查。
劉麗說,民警告訴她確實搞錯了,她第一時間要求給丈夫打電話,當時民警一直在給她道歉,希望得到她的原諒。
劉麗說,她只希望民警盡快送她回家,證明她的清白,不想因為這件事擾亂了自己的生活,“民警告訴我搞錯了,我知道自己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希望他們辦案能仔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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