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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女子怕丈夫發現孩子非親生 出國前將兒遺棄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12-13 17:33:16


 
  為出國將孩子丟棄

  正當廣州警方全力搜尋童童蹤跡時,去年11月25日晚上,東莞警方傳來消息,稱轄內發現一名走失男童,其外貌特征與童童情況十分相似。原來,去年11月20日17時許,東莞警方接到報案稱發現一名走失男童。男童沒有外傷,因暫時無法查知其身份,警方只好將他暫時安置在福利院。後經辨認,該男童就是失蹤的童童。但為何童童20日在東莞被發現,而李紅向警方報案時稱孩子是21日在家門口走失?

  原來,李紅丈夫已經定居加拿大,最近準備為李紅和孩子辦理出國定居的手續。根據加拿大規定,孩子必須進行DNA檢驗證明為親生才可辦理。然而,童童並非李紅與丈夫所生,李紅擔心就此敗露,便決定將童童遺棄。

  去年11月20日上午,李紅獨自帶孩子來到東莞市虎門鎮,將孩子遺棄在一賓館附近。為了掩飾此事,李紅想出了向警方報案稱兒子失蹤的辦法。

  去年11月26日,李紅被警方刑事拘留,之後被取保候審。

  法院一審認為,檢方指控李紅犯遺棄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罪名成立。量刑上,鑒於李紅犯罪後有自首情節,依法可從輕處罰,再者法院考慮到孩子尚年幼需要人撫養,綜合李紅的犯罪情節、危害後果、認罪態度,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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