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富婆”生活
生活奢華只為吸引他人投資,風風光光的五六年,李寶華是這樣過的。
6年非法集資數十億元
為了自己的宏圖大業,2006年初開始,李寶華即以支付高額利息的方式,以投資、合作、資金周轉等名義向多人借款,進行非法集資活動。在李寶華這,月息最低2%,最高可達24%。如此誘惑下,社會資金源源不斷地流到了李寶華的手上。
經查,2006年至2011年間,李寶華向多人集資累積達數十億餘元。
刻意製造實力雄厚假象
李寶華的企業這麼多,但其集資所得大部分資金,都被她用於支付前期非法集資的部分本金和高額利息,以及購買住宅、豪華汽車、游艇、珠寶首飾和家庭支出等用途。
豪宅、豪車等除了李寶華自己享受外,還有一目的,即給社會公眾造成實力雄厚的假象,向集資對象傳遞“跟著我有肉吃”的信息。
將中介包裝成經濟大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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