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27日電/擔任科級幹部10年間,先後因11宗徵地項目收受3名行賄人8891萬元的巨額賄賂款,3月22日,被視為“小官巨貪”典型的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公室徵收儲備處原副處長、42歲的黃華輝被控受賄案,在廣州中院番禺沙灣法庭開庭審理。
相關證據顯示,2008年3月28日,黃華輝與妻子梅某到香港辦理了結婚註冊登記,這導致黃華輝以前工作單位的同事都只知道他有女朋友,卻不知他已婚。與此同時,黃華輝從2008年開始購買房產,全部登記在妻子梅某或梅某的姐妹及哥哥名下,直到2014年被查辦,梅家人名下已屯了11套房產和8個車位,其中總房價最貴的一套在號稱珠江新城“最豪樓盤”的僑鑫匯悅台,總價款5210萬元。
黃華輝當庭供述說,“因為我是公職人員,如果名下有那麼多財產的話會引起調查,所以想辦法去回避”,但他強調這些都是瞞著妻子做的,騙了妻子一起去香港辦理婚姻登記註冊。而梅某的證言證實,黃華輝從2008年開始辦理移民美國的事項,先後共花費了400多萬元,直到案發都沒有成功。
黃華輝收受的8891萬元巨額受賄款均來自3名行賄人駱某基、倪某和譚某裕。據指控,2005~2014年,黃華輝涉嫌11宗受賄犯罪事實在任職廣州市人民政府征用土地辦公室、廣州市土地開發中心土地征用與整理一部副主任科員、業務指導部副部長、土地整理部副部長期間,其中10宗與黃華輝負責白雲區金沙洲的有關徵地拆遷等相關工作有關,另外一宗為黃華輝利用負責白雲區鐘落潭鎮徵地拆遷工作的職務便利有關。
來源:信息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