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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廣西梧州人大原副主任因貪獲刑6年罰20萬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5-23 15:23:28


  中評社香港5月23日電/新華社南寧5月21日專電(記者張周來、何偉)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20日對梧州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孔祥鵬犯受賄罪案進行二審公開宣判。法庭認定孔祥鵬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20萬元;扣押在案的受賄所得贓款人民幣138萬元由暫扣機關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02年10月至2010年9月間,孔祥鵬在擔任梧州市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收儲安置房源、工程建設、項目借款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38萬元。

  法院認為,孔祥鵬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138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受賄罪。孔祥鵬在提起公訴前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真誠悔罪、積極退贓,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根據孔祥鵬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廣西梧州人大原副主任貪污百萬 獲刑6年罰20萬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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