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27日電/“‘兩個責任’是政治責任,落實責任不能有短板!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在落實主體責任中居於核心地位,抓黨風廉政建設,要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前不久,湖北省16名廳級領導幹部落實“兩個責任”不力,被省紀委嚴肅約談。
這是湖北省常態化督促地方或部門主要負責人落實“兩個責任”的一個縮影。近年來,湖北省委、省紀委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牽牢“牛鼻子”,層層打造定責、督責、考責、問責環環相扣的責任落實鏈條,督促各級領導幹部切實落實“兩個責任”,種好自己的“責任田”。
清單定責,讓“關鍵少數”知道抓什麼
落實“兩個責任”具體應該履行哪些職責、抓些什麼工作,如何才算盡到了責任?
2014年7月,湖北省委出台《中共湖北省委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意見》,明確了黨委(黨組)領導班子、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領導班子成員、紀委(紀檢組)的相關責任。在此基礎上,省委、省紀委對“兩個責任”內容進一步細化、具體化,先後出台省委主體責任清單、省紀委監督責任清單,使每項責任的落實都有標準,便於執行。以武漢市紀委為例,將監督責任分為維護黨的紀律、推進作風建設等6個方面,並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逐項細化成48條清單。
如果把主體責任比作“牛鼻子”,那麼主體責任清單就可比作“牽牛繩”。有了繩,牛鼻子就好牽了。清單化履責,帶來三個轉變,即責任邊界由“模糊”向“清晰”轉變,責任內容由“虛化”向“具體”轉變,履責管理由“粗放”向“集約”轉變。
主體責任清單不能“上下一般粗、左右一個樣”,不同類型的黨組織履行主體責任的重點各有側重。全省各市、縣、鄉和省直單位、高校、國企結合實際,分級分類制定實施“兩個責任”清單,形成分類有序、簡便易行的清單體系。湖北省財政廳採用列舉法,把各層次應履行的責任與具體的工作項目一一對應起來;鄂州市在市委常委會其他成員責任清單中,明確細分了共性責任清單和個性責任清單;紅安縣通過責任清單將責任落實到人,措施時限具體到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