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新年發現,在影視招聘連環騙局中,一些公司往往不按照正常的招聘流程:求職者明明是去找工作的,希望建立的應該是勞動關係,應該簽訂勞動合同,但一些公司卻與求職者簽訂經紀人合同、勞務合同甚至合作合同,“好像是一塊和他投資做生意的”。
這些公司的做法,被認為是試圖規避《勞動合同法》關於不得對勞動者收取財物的規定。而在求職者報警後,警方會以涉及勞動糾紛、勞務糾紛、合同糾紛為由,不進行處理。
記者發現,一些合同還出現了不少低級錯誤,例如,在求職者提供的一份合同裡,出現了根本就不存在的“最高仲裁委員會”。
有些合同的落款單位與招聘網站、收據載明的單位不一致。例如,記者應聘的中辰公司,其合同印章是北京葉尚曼沙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對此,一名工作人員稱,中辰公司是葉尚曼沙公司的投資方。但記者查詢到的工商登記資料沒有顯示這一關係。
一些影視公司背後的關係盤根錯節。多名求職者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儘管他們分別應聘了不同的公司,但在被層層轉手的過程中,有時會遇見同一個工作人員。
12月7日,記者亮明身份致電笑傲東方公司,詢問是否存在向求職者收錢的現象。在聽明來意後,該公司員工改稱電話撥錯了。中辰公司電話則無人接聽。
張新年建議,求職者應該牢記,公司招聘中以任何名義收費都是違法的;在網絡宣傳、開票據、簽訂合同等環節,還要注意核對公司名稱是否與票據、合同的印章一致。最重要的是,一旦發現被騙,為避免遭受人身傷害和經濟損失,應想辦法先行離開,再尋求其他維權幫助。
張新年說,求職者要加強自我保護意識,招聘平台應該加強對招聘信息的審核。同時,這一行業亂象已持續多年,希望勞動、工商、公安等相關部門成立專案組,予以專項清理打擊。
“這些年輕人很可憐的,我有時候一天能接到10多個求助電話。”張新年痛心地說,騙局延續了10多年,“教訓慘痛”。
(來源:《中國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