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至2008年5月,任上海市靜安區委常委、副區長;
2008年5月至2008年7月,任上海市奉賢區委副書記、副區長、代區長;
2008年7月至2009年2月,任上海市奉賢區委副書記、區長;
2009年2月至2010年2月,任上海市奉賢區委副書記、區長,上海臨港新城管委會副主任;
2010年2月至2011年8月,任上海市奉賢區委副書記、區長;
2011年8月至2011年9月,任上海市奉賢區委書記、區長;
2011年9月至2013年2月,任上海市奉賢區委書記;
2013年2月至2013年4月,任上海市副市長;
2013年4月至2017年10月,任上海市副市長,上海行政學院院長;
2017年10月至2018年11月,任上海市副市長,上海虹橋商務區管委會主任,上海市臨港地區開發建設管委會主任;
2018年11月起,任貴州省委常委。
(來源:《新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