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加強道路運輸領域重點治理。開展營運客運汽車安全監控及防護裝置整治專項行動,加快推進城市公共汽電車駕駛區域安全隔離設施的配備應用,以及城市公共汽電車和“兩客一危”車輛安裝智能視頻監控裝置等整車安全運行監管技術裝備。開展營運客車和貨車駕駛員安全文明駕駛教育培訓專項行動,強化教育培訓考核,全面提升營運駕駛員職業素養、安全文明駕駛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推進實施《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計劃(2018—2020年)》。加快網約車合規化進程。
14.加強城市軌道交通領域重點治理。進一步修改完善城市軌道交通正式運營前和運營期間安全評估管理辦法,建立健全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評估機制。組織開展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交叉檢查,查找問題隱患,督促各地落實整改,提升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水平。
15.加強水上交通領域重點治理。開展內河船涉海運輸整治專項行動。持續做好“四類重點船舶”和“六區一線”等重點水域安全監管,推進建設水上交通運輸運行監控體系。強化渡口渡船、郵輪碼頭、通航建築物和航運樞紐大壩運行安全監管。加強公司安全管理,擴大ISM規則國內化範圍,基本實現國內航運企業安全覆蓋。加強船舶檢驗機構和船舶檢驗質量的監督,努力提升船舶檢驗管理和船舶檢驗能力。聯合漁業漁政局下發防止商漁船碰撞的宣傳教育指導意見。
16.加強港口航運領域重點治理。鞏固危險化學品港口作業安全三年專項治理成果,加大在役儲罐安全專項整治力度。制定實施《提升瓊州海峽客客滾運輸服務能力三年行動計劃(2019—2021年)》。組織開展國內、國際水路運輸業年度核查和國內水路運輸市場的“雙隨機”抽查。
17.加強工程建設領域治理。深化施工安全風險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突出重點和薄弱環節,針對工程現場的特種機械設備使用、施工駐地、地質複雜的特長隧道和高邊坡工程,以及特大橋梁、大型港口工程等,加強監督檢查,督促施工單位認真排查隱患、有效治理隱患。督促施工項目加強標誌標線、防護欄等交安設施的質量安全管制,嚴格開展交工前質量安全驗收,確保交通安全設施安全可靠。
18.加強危險貨物領域治理,強化港口危險化學品存儲、危險貨物作業現場安全監管。加大船載危險貨物現場檢查及集裝箱開箱查驗力度,嚴肅查處危險貨物瞞報謊報、錯報漏報及不按規定裝載等違規行為。落實《船載危險貨物申報員和集裝箱現場檢查員管理辦法》,進一步規範“兩員”船載危險貨物申報和集裝箱裝箱現場檢查行為,探索“兩員”誠信管理。開展三峽及葛洲壩船閘危險化學品禁運目錄研究工作。
19.提升安全文明出行意識。開展文明交通文明出行宣傳教育專項行動,指導加強企業安全文明建設,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119”消防宣傳月、安全生產法宣傳周和安全生產宣傳進企業、進校園、進機關、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進公共場所“七進”活動,倡導培育文明服務的行業風氣和文明出行的社會風尚。
五、加強風險管控和隱患治理
20.完善預防控機制。繼續深入推進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加快制定各領域安全生產風險和事故隱患判定指南。制定出台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管理辦法,指導督促企業建立風險隱患排查、評估、治理的長效機制。宣貫落實《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風險辨識評估管控基本規範》《水路運輸安全生產重大風險防控實施方案》,加強並規範安全生產風險管控,督促各地嚴格落實安全生產重大風險登記報備。
21.強化隱患治理。組織開展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清零”行動,推動行業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減增量、去存量”。
22.強化重點保障。加強安全生產形勢分析研判,提前部署做好慶祝新中國成立70周年、全國兩會、春運、“五一”假期、“十一”黃金周等重大活動、重點時段安全生產工作。推進道路水路客運、汽車租賃等實名制。
23.強化教訓汲取。完善安全生產事故典型案例舉一反三汲取教訓工作機制,選取公路水路行業典型事故,深刻剖析深層次原因,提出針對性對策措施和工作建議。及時開展安全生產事故、重大事故隱患警示、通報、約談、掛牌督辦和安全生產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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