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18日電/最高人民法院4月18日召開新聞通氣會,介紹了全國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的階段性成果。2016年3月至今,全國法院共受理執行案件2043.5萬件,執結1936.1萬件,執行到位金額4.4萬億元,階段性目標如期實現。
最高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在完成“基本解決執行難”目標的基礎上,下一步將著力加強執行長效機制建設,全面推進執行信息化建設。進一步完善網絡執行查控系統,實現對主要財產形式的“一網打盡”,不斷增強查人找物能力,提升執行效率。實現執行查控系統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網絡查凍扣功能全覆蓋,拓展查控範圍,將住房公積金繳納信息,理財產品等納入查控範圍。
另外將拓展線下執行調查手段,完善財產報告制度,加大對不報告和報告不實的處罰力度。
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 趙晉山:“加大搜查措施運用,對被執行人存在違反財產報告制度,或者有隱匿財產、財產憑證、會計賬簿等行為的,依法堅決採取搜查措施,突出執行調查措施的剛性,加快推進委托審計調查、公證取證、懸賞舉報等制度,最大限度豐富調查手段,拓寬財產發現渠道。”
最高人民法院將繼續推進並完善網絡司法拍賣和評估工作,制定拍賣財產騰退、交付,車輛違章消除等財產處置相關工作規範,逐步解決財產變現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依法保障買受人的合法權益。
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 趙晉山:“嚴肅查處群眾反映強烈的被執行人轉移財產、隱匿財產以及通過虛假訴訟、虛假仲裁等方式惡意規避執行的行為;依法充分適用罰款、拘留、限制出境等強制措施,加大對拒執行為的懲處力度,繼續暢通拒執犯罪自訴渠道,依法加大對拒執犯罪的刑事打擊力度。”
(來源:央視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