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調查中,就有多位經常網上購物的多位大學生向記者展示了手機短信和隨包裹寄送的回饋單。如有的回饋單稱,“鑒於您信用良好,請您給我們刷單”。有的短信聲稱:“可在家就職,時間自由。”
有了銷售紀錄,沒有物流信息,能算完整交易嗎?
那也有辦法。
張旭告訴記者,為了不被平台發現,商家還會在網上操作“發貨”,如發一個空包物流。賣家與很多快遞公司有合作,對於這種小件空包的物流,成本並不高。有的賣家甚至連空包物流都不發,直接找快遞單號平台刷出虛擬的快遞單號來對付平台。
專家呼籲加大刷單打擊力度
吉林邦安律師事務所律師吳晶波認為,無論電子商務還是傳統買賣,本質都是交易行為,要遵循法律規定和公序良俗。
今年起正式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明確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全面、真實、準確、及時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信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等。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何晶晶表示,電商平台商家通過偽造資金往來或物流記錄,偽造虛假評價或銷量,來達到虛假宣傳目的,這對消費者是誤導和欺騙。通過刷單虛構交易,能夠提升刷單商品在電商平台的銷量和好評率,進而拉高其在同類商品的排名,也涉嫌不正當競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