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文明行為“先勸阻 後執法”
如果地鐵內出現上述不文明行為,應該如何處理呢?北京市交通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地鐵相關方應對乘客不文明行為進行勸阻,對不文明乘車行為勸阻制止不聽的,地鐵運營單位有權拒絕提供乘車服務,並報告公安和交通執法部門,市交通執法部門將其記錄個人信用不良信息,公安機關依法進行處理。
在具體執行上,前門站區區長祝亞君在向北青報記者介紹時也給出了類似的說法。他表示一般地鐵工作人員都會對乘客的進食行為進行勸阻,只有實在不聽的“刁蠻”乘客才會被“執法”或者交公安處理。
京港地鐵相關負責人介紹,車站人員在日常工作中,如果發現有逃票、占座、吃東西、吸煙、吐痰、亂扔垃圾等乘客不文明行為時,會立即對其進行制止或勸離,如乘客不聽勸阻,將向車站安保人員、駐站民警或軌道交通執法大隊申請協助處置。
內存
記錄個人信用不良信息的不文明乘車行為包括:
(一)採取違規進出閘機、偽造變造票卡等方式逃交票款;
(二)在列車車廂內一人占用多個座位;
(三)除嬰兒、病人外,在列車車廂內進食;
(四)推銷產品或從事營銷活動;
(五)大聲外放視頻或音樂。
(來源:《北京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