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12日電/4月9日,在朝陽區和睦家醫院一起停車糾紛中,一女子氣焰囂張,聲稱其身份證上的地址是最高人民法院所在的東交民巷27號。網友經微博爆出此事後,部分網民對其進行“人肉搜索”。
《北京晨報》報道,昨日淩晨,最高人民法院官微回應稱,經調查比對,確定工作人員中沒有該名女子。
不顧老人強行停車
4月9日中午,名為“大頭妹小鳴鳴”的網友發微博描述了一起停車糾紛,涉事女子氣焰囂張,提到自己身份證上的地址為東交民巷27號,引發眾多網友關注。昨日,北京晨報記者聯繫上發微博的網友吳女士,她向記者講述了當天的經過。
當天上午,吳女士與父親一起帶女兒去和睦家醫院打疫苗,由於路況需要引導,其父先行下車等候。因車位緊張,一輛奔馳車強行開到該車位並倒車,險些碰到站在車位上的父親。吳女士搖下車窗說“後面有人呢”。奔馳車上隨即下來一位女士,走到駕駛室旁,拉扯吳女士下車。保安及時制止,吳女士也立刻落鎖,該女子又猛踢車尾處直至掉漆,嚇得車後座上的孩子哇哇直哭。
在民警處理糾紛的過程中,該女子突然冒出一句“我的地址可是東交民巷27號”,吳女士說,“也不想把事情鬧得太大”,僅要求道歉。
最高法“查無此人”
吳女士回家後查詢到東交民巷27號為最高人民法院的所在地,於是發表了詳細的圖文微博,並特意點出“東交民巷27號”,點名@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隨即,這條微博得到了網友的關注,也得到了一些媒體官微的轉發,10日晚上轉發已達到8000餘次。
昨日淩晨,最高人民法院發微博稱高度重視此事,“經對微博提供的涉事女子照片及各種信息比對,我院工作人員中沒有該名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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