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派出所裡一看,這個來自首的“李明”,臉上也有痣。很明顯,他是弟弟李東。
見隱瞞不下去了,李東只得承認自己是冒名頂替。原來,哥哥李明犯事後,找到弟弟商量,“我一時糊塗做了錯事,但我是家裡的頂梁柱,賺的錢也比你多,這個家主要靠我在養。”
李東覺得哥哥說的有道理,再說,小時候自己做了什麼錯事,都是哥哥幫他頂了,為此哥哥沒少挨打。李東想,現在正是“報恩”的時候,於是就答應替哥哥去自首。
去派出所前,哥哥把案發當晚發生的前後始末及細節都跟弟弟交待清楚了,怕他被民警一問,就露出馬腳。
昨日,李東因涉嫌包庇罪被刑事拘留,而李明目前仍在逃。
(來源:《錢江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