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強說,保存遺體需要保證-5℃的室溫,一開始那幾年用的冷凍機早就壞了,後來弄來一部冷凍冰淇淋用的壓縮機。去年,葛強又花2000多元更換了制冷設備——空調冷凍機。
他說,機器設備老化,每年的維修費用(換設備)5000元和維修工人的工資每月1000元,個人在經濟和物質上的損失難以計數,而近幾年維護費用一年最少要1萬元。
守屍人:“我總得要個說法”
葛強說,前段時間派出所民警找過他,“一方面因為我與醫院的合同2001年就已經解除,另一方面說2003年瀋陽就取締了太平間,所以說我現在是違法存屍。”他說。
來找葛強的人也提出,如果他願意交出遺體,會給予一定司法援助,但不會給他存屍費,5具遺體可以送到其他地方,“他們說那裡有閑置的冷凍櫃。”但是葛強沒有同意,他說,就算他同意,家屬也不會同意的。
面對記者詢問,葛強想了想,“其實這麼多年過去了,這些已經不重要了,家屬都太困難了,也拿不出存屍費。”他說,“但我總得要個說法啊,這麼多年我到底在為誰看護遺體?我希望能得到相關部門的經濟補償,這些問題跟醫院一直沒有協商好。”
針對葛強的說法,記者昨日來到上園派出所求證,對於是否認定“違法存屍”,相關負責人表示,詳細情況需要向上級領導請示,暫時不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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