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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北京10月21日電/被告人馮文東通過互聯網與被害人張某某(女,歿年24歲)相識。2010年7月21日,馮文東到張某某與被害人李仲鵬(歿年25歲)合租的北京市豐台區芳城園某小區的一房間內,依約定與張某某玩SM遊戲(即性虐待遊戲)。次日零時許,馮文東因瑣事與張某某、李仲鵬發生爭執,遂持張某某屋內的菜刀及其隨身攜帶的匕首,先後砍、刺二人頸部、胸背部及腹部數十刀,致二人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之後,馮文東將李仲鵬IBM筆記本電腦一台(價值200元)、OBEE牌手機一部(價值30元)、錢包一個(價值10元)及現金1000餘元盜竊逃離現場。
裁判結果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馮文東與他人產生矛盾後,持刀殺死二人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其在實施殺人行為後,竊取被害人數額較大財物的行為又構成盜竊罪,應依法並罰。依照刑法有關規定,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認定被告人馮文東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百元,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五百元。宣判後,被告人馮文東提出上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經依法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經依法複核,裁定核准被告人馮文東死刑。
典型意義
被害人張某某本系男性,去泰國做了變性手術後,以盈利為目的,在網絡上開設性虐待遊戲培訓班及招募性虐遊戲夥伴。被告人馮文東通過網絡知道張某某招募性虐遊戲夥伴後,即與張某某聯繫並自願付款1500元,讓張某某對其實施性虐待。遊戲過程中,馮文東因害怕自己被捆綁後,張某某會將其殺害,二人因此發生爭執,遂持刀捅死張某某及與張某某共同租房的被害人李仲鵬。該案的審判,清晰地向社會傳達了網絡的虛擬性介入到個人隱私生活的風險,希望廣大網民對此要提高警惕,並培養健康、向上的興趣愛好,避免惹火燒身。
(來源:最高法院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