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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一名侗族小男孩在玩耍。 |
除此之外,占裡村還有一個獨特的習俗使得村裡的青年即使早婚也不會早育。在占裡村,男女結婚後,新娘會仍住在娘家—“不落夫家”。農忙時,男女可以到對方家裡幫忙幹活—“夫妻互助”,待姑娘年紀稍大一些—二十七八歲時,才會住到夫家去。除了對結婚嚴格限制外,占裡人對離婚者還會進行嚴厲的懲罰,對提出離婚者要上繳“稻穀300斤、白酒50斤、肉100斤”,而這所有的這些東西都會用來充公。之後,提出離婚者,不得繼續留在村裡生活。
在占裡村,還有一條規定很特別:女兒繼承棉花地,兒子繼承稻田。此外,父母還要給女兒一份“姑娘田”,誰家若不給女兒“姑娘田”,不僅會遭人取笑,還會被男方退婚。在老人的財產繼承上,山林、菜園實行男女對半分成,房基、家畜歸兒子,而金銀首飾、布匹讓女兒帶到夫家。因此在占裡村,中國的傳統“重男輕女”觀念並不存在,而是真正的男女平等。圖為村中的婦女小孩在村中玩耍,有的則在織布紡紗。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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