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逸夫先生捐贈的教育項目和學校,都有逸夫命名的,對此,很少有人認為不妥,而成為了各地教育的一道風景,而對於命名,邵氏基金也有規範,向高校捐贈的建築樓,命名為“逸夫樓”,而向基礎教育捐贈且為學校主要教學用房的,則命名為“逸夫學校”,“逸夫樓”和“逸夫學校”也成為邵氏基金的“慈善品牌”。
邵氏基金的運作模式和邵逸夫先生的慈善胸懷有關,這在其晚年設立的“邵逸夫獎”中也有體現,該獎設立於2002年,確立為國際性獎項,授獎對象為包括內地、香港學者在內的全球學者,評選原則主要考慮候選人之專業貢獻能推動社會進步,提高人類生活質素,豐富人類精神文明。從該獎設立時,就被譽為“東方的諾貝爾獎”。
教育本就是公益事業,這一領域的發展,需要更多的慈善家,也需要更多專業、規範的慈善機構,每一座“逸夫樓”、“逸夫學校”,都是邵逸夫先生投身教育慈善事業的見證。中國教育發展,需要更多邵逸夫式的慈善家。
(來源:《北京青年報》 作者:熊丙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