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28日電/北京通州區居民範某最近向法院起訴,要求與老婆李某離婚。在庭審中,女方李某舉出了一份特別的證據。該證據是由雙方子女徹夜蹲點拍攝的一組錄像,用以證明男方範某的婚外情。近日,北京通州法院依法判決雙方離婚,並由男方給付女方損害賠償款5萬元。後男方範某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法院現已維持原判。
範某說,1981年,他與李某結婚,婚後有一子一女,均已成年。原、被告結婚後感情一直不和,特別是近年來日益惡化,夫妻感情已經破裂,要求離婚,並且平分共同財產。
李某說,她也同意離婚。但是兩人婚姻失敗的原因是範某有了外遇。法庭上,李某與範某的一對子女上庭,指證父親有外遇。而且他們帶來了一組錄像顯示,去年年底,範某走進了北京市通州區某居民區4單元的一個公寓內。他的一對子女和外甥蹲守在這個公寓門口整整一宿,也沒有看到範某走出來。而且第二天早上6點,範某的子女還進入了這所公寓,看到了父親與朋友李某某(女性)的同居現場。範某辯稱,其到案外人李某某處是為了借唱片,但是其未能就徹夜未歸的事實以及同居場所的個人物品作出合理說明。
北京通州法院在受理該案後及時核查了錄像證據和其他相關證據,最終認定範某在婚姻關係中存在過錯,判決雙方離婚,並判令男方範某給付女方李某婚姻關係損害賠償款5萬元。該判決現已生效。
(來源:人民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