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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親媽虐死女兒因婆婆說“她克你生不出兒子”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11-14 16:57:31


 
  記者手記:

  “告訴才處理”的兒童虐待

  用一位檢察官的說法,這宗案件是“管不了的家務事”。母親的身份,給李文娟提供自我說服的依據。她堅稱只是教育方式出了問題。

  而即使當“教育”發展成虐待,外人也很難插手。根據中國刑法第260條,虐待家庭成員,告訴的才處理,虐待致人重傷、死亡的則不在此限。這意味著,虐待兒童基本上屬於自訴案件。即受虐兒童要自己到司法機關控訴,案件才予以受理。但孩子常無此能力。唯有當他們被虐至重傷、死亡而為外界發現時,司法機關才主動干預和追究,此時傷害已無法挽回。在受虐兒童問題上,第三方的監督和舉報無法可依。

  而在歐美,受虐兒童舉報法已經制定,醫生、教育者等與兒童密切接觸的人都被強制要求報告可能的兒童受虐。如果選擇不報告,將面臨一定的處罰。(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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