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紙條最後署名是軍義,那麼會不會是事發當晚一起喝酒的李軍義呢?山西省高院申請將信中的筆跡與李軍義的筆跡進行比對,但是因為李軍義家人不配合,提供鑒定的李軍義本人所寫材料很少,專家無法做出判斷。
目前,李長有仍被羈押在看守所,山西省高院還未做出任何裁判。紙條上的真凶到底是誰,還是一個謎。
“在案件只有口供,而沒有其他能夠直接證明李長有殺人的證據的情況下,山西省高院應該按照疑罪從無的原則判處李長有無罪。”藺文財律師認為。他表示,將向山西省高院再次申請對紙條和李軍義筆跡進行比對鑒定,查明真相。
(來源:《法制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