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 
名利雙豐收 金牌改變了他們的生活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8-04 09:23:47  


 
  運動員因為代言跟中心發生矛盾,並不止孫楊一個。

  當年田亮跟游泳中心鬧掰的最大原因,就是在於他不肯上交商業贊助。中心用了兩條理由懲罰郭晶晶和田亮第一個便是逾期不歸隊。第二是郭晶晶和田亮參加各種名目的商業活動。而參加這些商業活動事先並未通知總局和中心,事後也未按總局規定按比例繳納商業盈利。

  郭晶晶回歸國家隊用了一個星期的時間,當時游泳中心對她的要求是:先按總局規定上繳在奧運會後一段時間內商業收入的50%,再承認錯誤。郭晶晶按要求做到了這兩點,最終得到了中心和總局的原諒。而田亮因為不肯上交商業收入,而被調回了陝西省隊。

  但田亮很快就付出了代價,他被開除出國家隊後,好幾個已經談妥的代言,都被廣告商撤回或者延遲付款。

  在田亮郭晶晶事件後,2006年,國家體育總局曾下發了關於對國家隊運動員商業活動試行合同管理的通知,其中提到了要充分保障運動員個人的利益,而 且中心和運動員要簽訂合同。對此,孫楊風波中,尚修堂也解釋了贊助收入——“一般來說是中心分1/3,參加廣告和活動的運動員分1/3,剩下的1/3作為 大賽運動員獎勵。”尚修堂表示,中心還特別考慮了重點運動員的利益,“比如贊助商給350萬,中心分200萬,150萬給運動員,合同規定先給你50萬, 倫敦奧運會奪金再給100萬,這些錢不可能一步到位。而且如果成績好,我們還會跟贊助商申請,給一些教練員、工作人員再分一些,要照顧到整體的利益”。

  而在去年5月下發的《國家游泳隊在役運動員從事廣告經營、社會活動的管理辦法》中則規定。國家游泳隊在役運動員的無形資產屬國家所有。因此,在役運動員必須經游泳運動管理中心批准,方可進行廣告經營活動和社會活動。

  而在役運動員參與商業廣告活動及社會活動,必須征得游泳運動管理中心的同意,並由中心批准後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辦理。和在役運動員從事商業廣告的收益,由游泳運動管理中心接受並進行分配。

  對此,孫楊風波中,尚修堂也解釋了贊助收入——“一般來說是中心分1/3,參加廣告和活動的運動員分1/3,剩下的1/3作為大賽運動員獎勵。”

  尚修堂表示,中心還特別考慮了重點運動員的利益,“比如贊助商給350萬,中心分200萬,150萬給運動員,合同規定先給你50萬,倫敦奧運會奪 金再給100萬,這些錢不可能一步到位。而且如果成績好,我們還會跟贊助商申請,給一些教練員、工作人員再分一些,要照顧到整體的利益”。

  未來的經紀團隊

  這種分配方法,對於著名運動員,並不算公平。這也是孫楊為什麼渴望有自己經紀團隊打理自己商業收入的原因。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