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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幽在法庭內接受采訪。 |
中評社北京12月22日電/央視體育頻道女記者陸幽起訴黃健翔侵犯名譽權案有了最終結果。昨天上午,北京市二中院作出終審宣判,認為證據不足,駁回了陸幽的上訴請求,維持一審判决。但是法院認為,作為公眾人物,黃健翔在涉案文章中對他人私生活的評論,的確在社會上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響,因此法院對黃健翔的不當行為予以批評。
昨天上午10點,陸幽和代理人坐在法庭裡等待宣判。略施粉黛穿著黑色西服的陸幽選擇了一條紅色的圍巾。被上訴人的位子上是空的,過了7分鐘,黃健翔的律師匆匆走進來,不停地說著:“對不起,我來晚了。”與歷次開庭一樣,黃健翔依然沒有出庭。當聽到“本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時,陸幽重重地嘆了口氣,但瞬間又恢復了微笑。
宣判後,陸幽笑著對黃健翔的律師伸出手,“這個官司已經兩年了,您也花費了很多時間,今天終審了,咱們握個手吧。”宣判後,陸幽主動接受了記者採訪。對於此次事件對自己造成的傷害,陸幽告訴記者:“其實,這篇博文的傷害在歐洲杯報道期間就顯現了。有一天,我忘了拿磁帶盒。一個男記者一語雙關地說:記住,以後一定要戴好套子。我以為自己聽錯了,如果當時我聽清了,肯定會上去抽他一巴掌。宮外孕的證據被媒體曝光,對我如同一種精神強奸。我度過了一段最艱難的時光。一審過後的一天,我坐地鐵上班,車厢裡一個正在看報紙的男子突然打量我,然後生硬地冒出一句話:你就是陸幽吧?你跟誰‘宮外孕’?後來,我這個路盲被迫買了汽車!”(來源:騰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