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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陳志釗 |
中評社北京2月12日電/一個名叫陳志釗的年輕球員正在向中國現行的球員留洋制度發起挑戰,他會成為“中國博斯曼”嗎?
由於赴葡甲踢球計劃告吹,21歲的陳志釗一怒之下申請足協進行合同仲裁,準備就留洋“流產”一事向所效力的南昌衡源俱樂部討個說法。這是近年來中國球員就留洋問題少見的大膽反戈一擊,遙想當年謝暉、孫繼海、範志毅、郝海東等人留洋,莫不是錯過了黃金年齡和機遇才勉強成行,初次登陸的俱樂部也不再是曾經心儀的“豪門”了。謝暉當年就大聲疾呼,“我28歲才出來,太晚太晚啦!”
中國球員留洋難的癥結既有自身的能力不足,但也有俱樂部的百般阻撓、心有不甘。這種情況神似當年博斯曼的案例,他想從比利時列日隊轉投法國敦克爾克隊而不得,列日的心態明擺著:我教會你、養大你,到頭來竹籃打水、血本無歸?博斯曼怒而上告歐盟法院,催生了准許歐盟球員效力期滿後自由流動的博斯曼法案,這個改變了歐洲足球史的著名法案對歐盟球員無疑是一大解放,負面效果則是導致眾多中小俱樂部“家破人亡”,一舉打破了從前的利益鏈條。
與博斯曼不同的是,有媒體報導稱陳志釗的留洋事宜此前已經寫入當年與南昌衡源的合同中,因此陳志釗才會告到足協要求進行合同仲裁。至於俱樂部的出爾反爾,也許是看到小陳上賽季表現優異之後的“本能反應”,這也是許多中國足球俱樂部的普遍心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