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資指使他人輾轉皖蘇作案
2003年,周小兵辭去徐州某中學乒乓運動隊總教練職務,前往南京下海經商。 “說是從事金融行業,其實也是違法勾當。”據辦案人員介紹,周小兵曾因非法吸儲被警方調查。在“經商”過程中,周小兵迷上古玩,並結識一幫“摸金校尉”。據他自己供述,2004年,他結識同案犯齊來保,安徽涇縣人。“我平時喜歡玩古董,但是一般買不到真貨,我就找他買。 ”由此,昔日冠軍幹起盜墓行當。
據檢方指控,除了在定遠小雙墩盜墓外,周小兵出資指使一夥人在一年時間裡,輾轉江蘇揚州、安徽舒城等地連續作案。在舒城縣“大墩子”墓葬盜得銅鏡和梳妝盒等物。當時盜墓時挖的盜洞直達墓底,造成這座漢代古墓嚴重損壞。
因為在多次盜掘中,周小兵從未出現在現場,由此他提出辯解,盜墓與自己沒有關係。然而,在其他多名同案犯的供述中,周小兵儼然成為他們的“老大”。他不僅給“摸金校尉”們出錢出車,還謀劃指揮多起盜墓行動。就在控辯雙方僵持不下時,正在定遠縣看守所裡羈押的周小兵又犯了事。
今年5月18日下午,定遠縣看守所在押人員孟海調至被告人周小兵、程龍船所在的監室。被告人周小兵因與孟海曾有矛盾,便指使被告人程龍船及同監室人員羅亮亮、黃言文等人教訓孟海。當天晚飯後,被告人程龍船借口讓孟海洗碗,孟海不從。被告人程龍船遂用拳頭擊打孟海左邊面部,羅亮亮、黃言文也上前毆打孟海,後被民警制止。經法醫鑒定,受害人孟海耳朵被打穿孔。公訴機關又追加對周小兵的起訴指控故意傷害。據了解,周小兵對指控其故意傷害犯罪事實沒有異議,並表示認罪。
經過數個月的調查取證,定遠縣法院於今年8月15日在刑庭公開審理周小兵盜掘古墓一案。
法庭經過審理,認為被告人周小兵夥同他人多次盜掘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墓葬4起,其中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古墓葬一座,其行為已構成盜掘古墓葬罪。被告人周小兵夥同他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對被告人周小兵應當以盜掘古墓葬罪和故意傷害罪,數罪並罰。同時,被告人周小兵在共同盜掘古墓犯罪中起組織作用,是主犯,應當按照其所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最終法院判決,被告人周小兵犯盜掘古墓葬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一萬元。(來源:大河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