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在巴里奧斯“逃跑”前,中國足球界曾經面臨另外一樁超級外援出走的事件。今年初,德羅巴在合同期內私自離開上海申花,轉會加盟土超豪門加拉塔薩雷,事件的性質同巴里奧斯出走沒有任何區別。但是由於申花俱樂部已經超過三個月沒有支付德羅巴的工資,最終國際足聯判定德羅巴為“自由身”。不能嚴格執行合同,沒有良好的“契約精神”,直接導致了自己的經濟損失。
中國足協在履行卡馬喬合同時同樣“磕磕絆絆”,由於高額的稅金贊助商不願支付,資金有限的中國足協一直都採取“拆東墻補西墻”的辦法勉強維持著合同的正常履行,卡馬喬執教的1年零8個月中,中國足協幾次都出現了遲發工資的情況,好在最後都堵上了窟窿,才沒讓事態惡化。
職業足球高度商業化的趨勢,讓“契約精神”和法律意識在這一領域中已經顯得格外重要,廣州恒大當了一個一絲不苟的“履行者”,所以面對麻煩,他們很從容;而一直視合同為兒戲的中國足協則焦頭爛額。
踢球要用球員 簽合同得請律師
中國足協近期同三位國字號外教布拉澤維奇、裡克林克和卡馬喬的簽約當中,除了最後時刻邀請常年法律顧問象徵性地看了一下合同之外,在整個簽約過程中,從未有過讓法律專業人士介入的念頭。對此,足協一位工作人員表示:“足協簽約是足球的事情,那些律師又不懂足球,讓他們介入也沒多大的幫助,最後讓他們看看合同,不出大問題就行了。”
也許正是這種忽視法律專業人士介入簽約工作的意識,最終導致中國足協一次次“栽”在了外教的工作合同之上,甚至讓自己在最終解約的時候付出了極為高昂的代價。
恒大俱樂部卻一直採取著同足協截然相反的策略,除了在裡皮、孔卡等外援、外教簽約時,早早便讓俱樂部的律師介入,並對合同條款仔細斟酌之外,一旦遇到自己的律師無法解決的問題時,寧可多花律師費,也要聘請最專業的律師來幫助解決。
此次恒大俱樂部同巴里奧斯對簿國際足聯,恒大就考慮到官司的複雜性,沒有讓自己的律師上陣,而是聘請歐洲最大的律師事務所為自己代理訴訟。恒大這樣做,表面上多花了錢,但是這樣做最終避免的經濟損失,恐怕遠比多花的律師費更多。(來源:《北京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