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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琳被足協禁賽4場 |
中評社北京4月3日電/4月2日,中國足協公布了對山東魯能球員戴琳的處罰,因在與江蘇舜天的比賽時有侮辱性手勢,足協決定對戴琳予以停賽4場,罰款2萬元的處罰。
在3月22日,山東魯能主場與江蘇舜天的比賽中,戴琳被攝影師捕捉到有竪中指的動作。此後戴琳自己解釋說:這是中場還未進場時和隊友的一個玩笑舉動,對此造成的不良影響,深表歉意,我當引以為戒。
盡管戴琳賽後第一時間解釋,但他竪中指的動作依舊沒有逃過足協處罰。今日足協發布公告稱,根據比賽照片,俱樂部書面說明及當事人陳述等,在比賽上半場結束時,山東魯能泰山足球俱樂部隊運動員戴琳在返回替補席過程中做出侮辱性手勢,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根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准則》第55條之規定,做出如下處罰:
一、停止山東魯能泰山足球俱樂部隊運動員戴琳參加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的比賽四場。
二、罰款人民幣2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