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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喬丹體育和飛人喬丹 |
中評社北京5月14日電/喬丹體育與美國“飛人”喬丹有關系嗎?New Balance與“新百倫”是一家嗎?以上疑問近期都有了結果。
近日,美國NBA巨星、“飛人”喬丹起訴中國品牌“喬丹體育”商標侵權一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78起喬丹體育商標爭議案中的32起所做出的判決。法院維持一審判決,駁回邁克爾?喬丹撤銷喬丹體育爭議商標注册的上訴請求。
邁克爾?喬丹法律顧問的新聞發言人稱“對法院就商標爭議案做出的判決表示遺憾。邁克爾?喬丹提起訴訟的目的不僅僅是保護自身的姓名權,更是為了保護消費者不受誤導。”
“針對商標爭議案的判決,我們將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邁克爾?喬丹針對喬丹體育在上海法院提起的姓名權侵權案件,與商標爭議案是相互獨立的案件,姓名權侵權案仍在審理中。”
邁克爾?喬丹表示,“尊重中國的法律,并相信中國法律會保護他的合法權利并確保消費者不受誤導。”
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位於中國福建省晉江市,是國內知名的體育用品公司。2000年以來,該公司在服裝、鞋、書包等多個商品上注册了“QIAODAN”、“僑丹”、“橋丹”、“喬丹王”等多個商標。
邁克爾?喬丹認為,喬丹公司注册的“QIAODAN”、“僑丹”等商標,侵犯其姓名權、肖像權,具有不良影響。
據公開媒體報道,喬丹的代理律師曾表示,中國公衆看到與“喬丹”“QIAODAN”相同或近似的標識,會將其與邁克爾?喬丹本人相聯系;喬丹體育在明知或應知邁克爾?喬丹知名度的情況下,將相關標識申請注册為商標,有違誠信原則;相關爭議商標的注册和使用,會造成社會公衆對產品來源產生混淆和誤認,擾亂正常的社會秩序,產生不良社會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