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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新華社:足改三難題——政策迷茫觀念落後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12-30 15:37:50


 
  第二道:加減法?足協定位的模糊 

  足協應該做什麼?在從“足管中心”到“足球協會”的分離和轉變過程中,這個問題變得越來越突出。在原來的地方政府系統中,體育局、足管中心有著相對明確的定位,但變成“足協”之後,應該做什麼工作,怎麼做工作,需要重新校准自己的位置。 

  內蒙古體育局副局長吳剛說:“現實是協會背後都是政府的手在推動,尤其是自治區。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足協有自己的賬戶,我想把體育局的錢直接劃撥給足協,但是不行,財政的系統就劃撥不過去。我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將足協2016年要開展的活動所需經費拉了一個清單,但是財政買單與否,目前還不得而知。另外,包括足協在內的社會組織的社會認同度低,社會認同事業組織、行政組織,但是不認同社會組織。” 

  武漢市足協一名內部人士說:“地方足協應該扮演的角色,應該是地區校園足球引導者、社會足球推動者、專業足球建設者、職業足球組織者。社會足球、專業足球、職業足球,大可以通過社會化方式,引進多元化投資,但校園足球這塊必須由政府主導普及建設。”武漢足協在材料中也提出了一些值得深思的問題:“各地方足球協會是否是代表當地參加國內足球組織的唯一合法機構?關於‘各省市全運會、青運會等大型綜合性運動會足球項目的組隊參賽任務,各省市體育局可通過政府購買形式向地方足協購買足球公共服務’,各地方足協是否能成為唯一提供足球公共服務的協會,是否與《政府采購法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相衝突?” 

  張劍在報告中也曾提到:“不可否認,中國足協并沒有真正建立起與協會這一形式相符的會員組織體系。改革後的中國足協如何形成有機整體,如何實現良性互動,地方足協如何改革和發展,需要認真研究。”在“身份定位”的路上,中國足協本身也是一個開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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