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現象,在國外也不少,然而與國內不同的是,國外沒有提拔這一說,無論明星與否,都得按照法律規定去競爭,以得到選民的支持。比如,昔日NBA全明星球員凱文•約翰遜在市長競選中擊敗前市長海斯•法戈,成為薩市第一位非裔市長;施瓦辛格經常和他的經濟顧問們一起商討問題,力求找出最好的處理方案,“健美先生”最終成為一個出色的州長。
體育明星退役後走上仕途,未必不會產生積極的效果。然而,正如一個好球員在退役後未必能夠成為一名好教練,同樣的道理,一名好的運動員也未必能夠成為一個合格的管理者。因此,當把他們集體推到管理層的位置,他們的作用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時間去檢驗,鄧亞萍、蔡振華的成功告訴人們,要想繼續自己的輝煌需要不斷地去學習。
然而,在當今社會大環境下,體育明星走上仕途,更像是“必然”。我們需要質疑的,是“明星”是否就等於“好官”。一個體育明星在運動員時給人留下了良好印象,甚至為國家贏得了榮譽,但走上仕途後,他能否適應這個職位,需要時間去檢驗!而體育明星本人更需要不短完善自己!(來源:《東方體育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