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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女記者狀告黃健翔 索賠50萬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11-25 16:21:36  


  中評社北京11月25日電/中央電視臺女體育記者陸幽將前昔日同事黃健翔和三家網站告上法庭,要求4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其他名譽權的行為,賠禮道歉並連帶賠償精神損失50萬元。

  事情的起因是黃健翔的一篇文章。北京時間2008年6月6日,也就是在世界盃預選賽中國男子足球國家隊與卡塔爾隊比賽之前,黃健翔在自己的博客中曝料男足外籍主教練性醜聞。此博客一經公佈後,立刻引起軒然大波,網友們迅速回帖,更有網友通過黃健翔的敘述和早前網上的傳言,推斷該醜聞女主角就是國家隊前首席隨隊記者陸幽。

  陸幽訴稱,今年6月,黃健翔在新浪網其個人博客中撰寫涉及自己個人隱私權的內容,公然醜化原告的社會名譽,引發各大網站和傳統媒體進行反復傳播,給原告的名譽造成重大侵害,侵犯了原告的名譽權。同時,黃健翔博文登出後,三家網站不僅援引侵權內容,而且縱容和刻意對原告的隱私進一步進行捏造和傳播,引起更大輿論混亂,進一步侵害了原告的名譽。

  陸幽認為,4被告非法散佈其個人隱私,捏造事實,醜化其人格,構成對其名譽和人格的侵犯,4被告的侵權行為不僅造成了巨大社會影響,而且嚴重傷害了其人格尊嚴和名譽,使其精神遭受了巨大傷害,4被告應當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

  日前,陸幽正式將博文作者黃健翔及新浪、百度、網易3家網站訴至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朝陽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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