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6日電/今年4月16日,中國足協仲裁委員會開庭審理青島中能俱樂部起訴廣州恒大俱樂部和劉健違約賠償一案,該案至今尚未宣判。但隨著該案的進行,出現了劉健的注册信息前後不一致的問題。
據青島中能介紹,2014年4月11日,恒大俱樂部通過官網宣布劉健以自由球員身份加盟球隊,并已完成注册,時任主帥裡皮在發布會上也宣稱劉健可以參加當晚與天津泰達隊的比賽。然而在比賽開始前,劉健的名字卻未能出現在18人大名單中,對此裡皮和恒大俱樂部的解釋是:恒大俱樂部在11日16時40分已經為劉健完成了注册(恒大俱樂部官網消息),并辦理參賽證,但拿著劉健參賽證的恒大俱樂部工作人員在途中遭遇堵車,直至賽前1小時截止確定參賽名單時,劉健本人的參賽證仍未送達比賽現場,因此已經辦理完轉會和注册的劉健錯過了11日與天津泰達的比賽。
但據中國足協注册信息及廣州恒大俱樂部、廣州足協所提交的劉健注册表顯示,劉健在中國足協實際注册時間是2014年5月4日,而不是恒大俱樂部宣布的4月11日。雖然錯過了4月11日與天津泰達的聯賽,但在次日恒大預備隊與天津泰達預備隊的比賽以及4月19日廣州恒大與上海綠地申花、4月26日與遼寧宏運、5月3日與上海申鑫的中超聯賽中,劉健都持“參賽證”登場。既然劉健在中國足協的注册時間是5月4日,那麼此前劉健代表恒大俱樂部的參賽證從何而來?
青島中能表示,中國足協2014賽季的兩次轉會時間為:冬季轉會窗口: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2月28日;夏季轉會窗口:2014年7月7日至2014年7月31日。無論是4月11日還是5月4日,在轉會和注册窗口尚未開放之際,劉健是如何完成注册的?這與《中國足球協會球員身份及轉會暫行規定》相悖。 |